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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山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10月25日在龙山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龙山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李莉

2022-07-13 09:40:02 龙山县检察院 龙山县人民检察院 点击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龙山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各位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五年来,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龙山县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体要求,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实履行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五年来,我院先后获评“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湖南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先进集体”“湖南省巾帼文明岗”“湘西州平安建设先进单位”等40余项集体荣誉称号,干警荣获县级以上表彰达94人次。

一、讲政治顾大局,用心诠释服务改革发展检察新担当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各项检察工作,推动上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五年来,我们尽锐出战,在助力平安龙山建设中贡献检察力量。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11231634提起公诉15622258人。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严厉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的暴力犯罪和群众普遍关注的“黄赌毒”犯罪,起诉抢劫、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等严重暴力犯罪264人,起诉盗窃、抢夺、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553人,起诉涉“黄赌毒”犯罪417人,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我们奋勇出战彰显硬核担当,累计抽调干警800余人次参与防控值守,依法严惩妨碍疫情防控的刑事犯罪,起诉虚假销售口罩、额温枪等防疫物资网络诈骗犯罪3件3人,办理涉疫公益诉讼案件2件,联合相关行政部门对野生动物售卖交易进行整治,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五年来,我们办案攻坚,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挥检察职能。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及时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检察长靠前指挥,带头办案,扎实推进破案攻坚和“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同步发力,共计依法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29件91人,起诉11件73人,向县扫黑办和县纪委监委移送国家公职人员违法犯罪线索59条,起诉“保护伞”2人,向法院提出财产刑量刑建议15条,处置“黑财”634.5万元。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监督公安机关以黑恶势力犯罪立案2件7人,追捕2人,追诉1人,追诉遗漏罪行4人围绕促进行业监管和社会治理,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37份,全部得到采纳。强化“六建”工作,先后建立了涉黑恶案件“九个一律”办案机制、线索移送反馈等11项工作机制。我院连续两年被湖南省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4名干警被评为先进个人,1名干警被湖南省委评为先进工作者,扫黑除恶工作经验得到上级院的肯定推介。

五年来,我们靶向发力,在打好“三大攻坚战”中提供检察智慧。一是运用法治思维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突出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金融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共计起诉21人,依法办理了“龙领国际欠税案”“民生天然气非法集资案”等案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600余万元。二是以崇高的使命感参与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先后选派5名干警驻村扶贫,累计投入300余万元,帮助7个联系村改善基础设施和生产生活条件,扛牢首倡之责落实刑事司法救助策,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农村困难群众申请司法救助金15.7万元深化农民工讨薪专项监督,帮助弱势群体支持起诉9件,为农民工追回血汗钱40余万元。三是用法治力量守护绿水青山,起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47督促治理被损毁林地120多亩、清理固体废物500余吨与湖北宣恩县、来凤县检察机联合开展保护“酉水河”专项监督活动,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22今年9月,省检察院与法治日报等11名中央、省级媒体记者及网络大V深入我院,对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及保护酉水河的做法和成效进行了深度报道。

五年来,我们多措并举,在营造法治营商环境中展现检察作为。正确把握“亲”“清”检商关系,出台《龙山县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保障服务营商环境的十一条措施》,开通企业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强化与县工商联、民营企业常态化联系,邀请企业家参加“检企同堂”培训班、“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等活动50余人次,开展“检察长进企业”活动17次,推动解决问题10个。针对疫情形势下企业可能面临的风险,精心制作了《企业法律风险提示书》,送法进企业,助力复工复产坚持既铁腕“除虫”又柔情“护花”,依法起诉串通投标、合同诈骗等扰乱市场秩序、破坏公平竞争、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刑事犯罪11件16人。依法审慎办理涉企案件,对涉嫌犯罪的企业负责人、科研骨干和关键岗位人员,在法律界限内不起诉10件15人,最大限度减少案件办理对企业产生的不利影响,联合公安机关开展涉民企案件挂案清理行动,以强大的司法保障为民营企业护航,助推龙山经济社会发展

二、拓思路勤履职,切实担负践行司法为民检察新使命

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把握新时代司法为民的基本内涵和实践要求,自觉在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维护人民合法权益上下功夫,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五年来,我们立足办案,着力维护人民群众福祉安康。始终牢记人民检察为人民的初心使命,着力办好群众身边的每一起“小案”,以“我们办理的不仅仅是案件,而是当事人的人生”的责任感,千方百计为百姓求公道、为群众减诉累、为社会消戾气,努力实现办案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我们从严打击涉民生领域刑事犯罪,依法起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犯罪案件43件60人。我们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开展保护“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活动,对县域内800余户网络配餐商家进行全线巡查,监督180户无证经营商家从“美团外卖”“饿了么”等平台撤出,同时推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餐饮具集中清洗消毒服务公司专项整治行动,与行政机关形成了监督合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

五年来,我们力求和谐,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全新格局。一是坚持依法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积极引导促进当事人刑事和解,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可从轻处理的案件作出不捕决定190人、不起诉125人、改变强制措施76人。二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畅通社会矛盾化解渠道,全面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共接待群众来访160余人,受理群众来信180余件,全部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和三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常态化开展检察长接待日,推进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案件制度,依法就地化解矛盾纠纷。三是强化运用检察建议推动社会治理创新,共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56件如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向未成年人非法售烟、废水垃圾污染学校周边人行道、交通安全隐患等问题,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整改,得到县委政府高度重视,推动全县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专项整治行动,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

五年来,我们开拓创新,不断提高司法办案质量效率。把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更高效率、更好质量的需求作为检察工作基本导向,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全面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比”考核等司法改革措施落地见效。我们积极主动向县委政法委汇报,联合法院、公安和司法等部门共同出台了《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实施意见》,落实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中的主导责任,坚持应用尽用、规范适用,2019年至今适用认罪认罚程序办理案件631件887人,适用率逐年上升,至2021年已到达93.57%,一审服判率达到94.3%,有力促进了矛盾化解、社会和谐。今年以来,为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提高指控犯罪和惩治犯罪的水平,我院与县公安局在分工负责和相互制约的基础上,形成侦诉全方位协作的大控方”工作格局强化提前介入和引导侦查力度,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减少诉讼环节,降低“案-件比”今年,在全业务数据通报中,我院案件比1.07,名列全州第一。

五年来,我们一以贯之,倾情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认真履行“国家监护人”职责,以“零容忍”态度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依法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38人,起诉251人。推行专业化办案,2017年在全州率先成立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办公室”,联合县公安局设立被性侵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场所”,今年则开始实行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统一集中办理的模式,并联合县纪委监委、县教体局等9部门,出台了《龙山县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联席会议及工作协商机制》,对未成年人开展全面综合司法保护。对涉罪未成年人注重教育帮扶,对罪行较轻且悔罪的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8人,帮教80余人,救助涉案贫困未成年人10余人。探索延伸未检职能,加强与县妇联、县教体局等部门联络沟通,持续推动“一号检察建议”落地落实。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共有包括检察长在内的9名干警受聘担任县内14所中小学、幼儿园法治副校长,授课50余次,用心用情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三、重统筹谋发展,奋力书写维护公平正义检察新答卷

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五年来,我们凝聚合力,努力开创反腐败斗争新局面。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正风肃纪、惩治腐败的系列要求,2017年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2件17人,办理了州水利局原副调研员谷某新、吉首市国土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王某强贪污受贿等一批大要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全力支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按要求落实了反贪、反渎、预防三个部门14名干警的转隶和编制划转工作。主动适应监察委办案新模式,加强与监委的工作衔接,落实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原则,继续发挥检察机关在反腐败斗争中的重要作用,形成反腐败工作合力。2018年以来,共受理监察委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17件21人,决定逮捕10人,起诉16人,彰显了检察机关惩治腐败的坚定决心。

五年来,我们不枉不纵,刑事检察工作更加有力有为。秉承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理念,坚持把客观公正贯穿始终,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活动的监督。五年来,共提前介入刑事案件59件,自行补充侦查98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9件,监督撤案4件,起诉纠正遗漏同案犯30人,纠正遗漏起诉罪行37人对侦查机关违法取证、适用强制措施不当等提出书面纠正意见27对刑事裁判提出抗诉3坚决纠正定罪不当、量刑严重失衡等问题。发出刑事执行及监外执行纠正违法通知书11份,发出检察建议91件,全部被采纳。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29件,收监执行提请审查案件16件。对全县1990年以来406件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进行倒查,对发现的问题和线索均已移送相关责任部门或单位处置。

五年来,我们精准监督,民事行政检察持续做优做强。牢固树立精准监督的理念,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持续加强对法院生效判决、调解书的监督,积极推进虚假诉讼监督行政非诉执行监督、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工作,不断增强监督刚性五年来共受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0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3份、对审判程序违法行为监督案件4件;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80件,发出检察建议74份,向公安机关移送犯罪线索3条。2021年4月,通过实地调查走访、公开听证、释法说理等方式,成功化解了龙山县邮政分公司与龙山县茨岩塘政府的行政争议,推动“红色邮政支行”建设项目顺利开展,助力红色乡村振兴。

五年来,我们积极作为,公益诉讼成为龙山检察新名片。以公益诉讼为抓手,当好公共利益的守护者。积极主动县委、人大政府、政协汇报公益诉讼工作,并得到大力支持,将各单位对公益诉讼工作支持配合情况纳入“五个文明绩效考核”范畴2017年来共立案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95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状态理诉前程序案件376件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08份,问题基本在诉前得以解决。聚焦民生发展,2019年开展敬老院、幼儿园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对县域内32所敬老院和101所幼儿园的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问题进行了专项摸排推动问题整改,加大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力度。捍卫英烈尊严,在建党百年之际,学史力行,重点开展英烈权益保护专项监督活动,摸排建立了全县英雄烈士“红色档案”,发出检察建议5件,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修缮维护英烈纪念设施,在担当中守护红色资源,在传承中践行检察初心。

四、固根本强基础,全面塑造忠诚正义阳光检察新形象

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全面建设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龙山检察队伍。

五年来,我们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方向。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开展党组中心组学习41次、“三会一课”74次、“主题党日”52次,引导检察干警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向县委和州检察院党组请示报告重大事项17件次,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各项决策部署,紧紧依靠党的领导推动工作、破解难题。

五年来,我们坚持深化改革,推动司法责任制落地落实。坚持“以是否具备独立办案能力,能否独立对办案负责”为标准,圆满完成了三批员额检察官遴选工作,共遴选员额检察官14人。制定检察官权力清单,完善办案组织形式,加强内部监督制约,办案人员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办案质效得到提升。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圆满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内设机构平均精简率为54.5%,部门正副职精简63.6%,业务岗位人数平均占比79.4%,一线办案人员增加12.8%,整合出了新的生产力。坚持遵循司法规律、紧密联系实际,落实人财物省级统一管理,经过3年过渡期,构建起一套权责一致、程序严密、衔接完备、务实管用的配套制度体系,稳步实现经费水平不断提高、资产管理逐步规范。

五年来,我们坚持文化育检,凝聚检察工作发展合力。坚持既要政治过硬,也要本领高强的理念,大力实施人才兴检战略。五年来,通过公开招考、公开选调的方式引进高素质人才5人;3名干警取得法学硕士学位,11名干警通过全国法律资格考试;3名干警被高检院评为“侦查能手”、2件案件被高检院评为“全国优秀案件”,1名干警在高检院组织的技能比武中获得“全国第一”,检察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以创建“全国文明单位”为抓手,将文明内化为忠诚、担当和奉献,按照创建、巩固和提升“三步走”的总体规划,助推龙山检察工作和队伍全面发展,彰显新时代龙山检察工作新气象新作为,用实际行动努力把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打扮成人民群众喜欢的样子。

五年来,我们坚持正风肃纪,打造清正廉洁检察铁军。修订完善了《综合考核创先争优奖惩办法》《内部执法办案办法》等规章制度,开展廉政教育和反腐败教育20余次,开展廉政谈心谈话50余次、对纪律作风情况进行督查检查50余次,开展日常案件评查200余件,提出整改意见170余条。积极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职责,主动邀请列席党组会、检察长办公会,对70余个重大事项进行监督。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和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规定,坚持“逢问必录”,共记录报告重大事项186件。扎实开展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顽瘴痼疾11个,完善修订规章制度21条,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检纵深发展。

五年来,我们坚持接受监督,提升检察公信内涵品质。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始终保持接受人民监督的思想自觉和行为自觉。主动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10余次,邀请代表委员视察、评议检察工作10次,参与重要会议、座谈会、案件公开审查、检察建议公开宣告等各项重要活动40余人次,邀请178名社会各界人士走进检察机关、了解检察工作。依托各类媒体平台,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2次,发布信息959条,全方位、多角度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坚持以公开促公正,累计公开重要案件信息416条,公开法律文书1438份,举行公开听证会31件次,编发典型案例30余,拍摄法治微电影5部,开通了龙山检察微博、微信,头条客户端等新媒体,共发布检察工作动态1078,让“社会公德”“法治文明”“检察温情”看得见、听得到、摸得着。

各位代表,回望过去五年,龙山检察工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得益于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仍然存在不少短板和不足:一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稳定、化解矛盾、推动发展的能力还需加强二是破解制约检察工作发展难题和瓶颈的改革创新活力稍显不足。三是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正规化水平尚待提高针对这些问题,我们会认真研究,持续加强解决。

 

未来五年工作展望

各位代表,征途漫漫,惟有奋斗!州十二次党代会、县十三次党代会,为我们未来五年的发展擎画了新的蓝图,我们将锚定目标、开辟新局,始终坚持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坚韧前行。展望未来五年的工作,我们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优化“四大检察”法律监督格局,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提升法律监督能力为主线,更好地服务龙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实施三高四新”战略、打造“三区两地”、推进“554”工程、全面建设现代化新龙山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我们的主要目标是:深度融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更加精准服务龙山高质量发展;全面协调充分履行各项法律监督职能,实现龙山检察高质量发展;激发和释放改革活力,持续提升检察公信力。

未来五年,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站在新的起点,我们将以忠诚为先,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始终旗帜鲜明地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把讲政治融入检察履职,真正筑牢政治忠诚;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贯彻《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决落实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重大决策部署,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党的领导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踏上新的征程,我们将以发展为要,精准服务龙山发展大局。聚焦“五个龙山”建设,服务推进“554”工程,找准检察工作的着力点,助力建成湘西州域北部重点经济区,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六大工程”,为推动龙山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面对新的期待,我们将以民生为本,用心用情保障人民福祉。持续深化司法为民的理念,坚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助推法治更暖民心。

贯彻新的理念,我们将以主责为业,践行新时代法律监督职责。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全面推进四大检察协调充分发展,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着力提高法律监督水平

迎接新的挑战,我们将以廉洁为基,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队伍。深学笃行,持之以恒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各项要求;内外联动,不断加强检察权运行的制约监督;严管厚爱,进一步提升规范用权、公正司法的思想自觉和行为自觉,着力锻造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高素质过硬检察队伍。

 

2022年工作安排

一是在服务大局上展现新作为。进一步找准服务大局的突破口、着力点,紧扣建成湘西州域北部重点经济区目标任务,更加注重运用司法手段服务防范化解风险,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强生态文明司法保护促进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充分发挥公益诉讼协作机制作用,服务保障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是在强化法律监督上谋求新发展。持续更新司法理念,履行好指控犯罪主导责任,深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降低案件比,推进“大控方”建设,加强刑事诉讼监督,提升刑事检察专业化水平。强化精准监督,以全面实施民法典为契机,加强对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程序违法、裁判显失公平等突出问题的监督,进一步加强民事检察监督。注重监督实效,助推依法行政,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深化行政检察监督。围绕三大攻坚战、酉水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等重点领域加大办案力度,进一步提升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质效。

三是在队伍建设上呈现新气象。加强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把融为一体的政治和业务建设抓实,全面提升干警履职能力,不断提高办案质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力。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不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严格落实员额检察官考评、惩戒、退出、动态调整等机制。全面推进从严治检,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不断增强廉洁从检自觉性。

四是在推动检察工作中实现新突破。进一步强化内部监督,加强对办案过程和结果的规范指引,全面规范司法行为。持续深化检务公开,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不断升级“两微一端”功能,着力打造“掌上检务大厅”,提供更加便利的网上律师预约、案件信息查询等服务。依托全新检察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持续提升智慧检察,充分运用政法系统大数据办案平台,共同推进信息数据共享工作。加强宣传和理论调研,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讲好新时代检察故事。

各位代表,时序不停滞,奋斗路更长。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将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以“赶考”的清醒和坚定,走好党的检察事业新的长征路,为龙山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一:

相关术语的解释和说明

 

1.“六建”工作:指建立健全源头治理的防范整治机制、全智能公开的举报奖励机制、打早打小的依法惩处机制、精准有效的督导督办机制、激励约束的考核评价机制、持续推进的组织领导机制。

2.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人民检察院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程序上可以依法从简处理,实体上可以依法从宽处理的制度。

3.案-件比:是指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案,与案进入司法程序后所经历的有关诉讼环节统计出来的件相比,形成的一组对比关系。“案”是指发生的具体案件;“件”是指这些具体的案进入司法程序后所经历的有关诉讼环节统计出来的件。“案-件比”中“件”数越低,说明“案”经历的诉讼环节越少,办案时间越短,案结事了,当事人对办案活动的评价相对越高,办案的社会效果越好。

4.大控方:是指为了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在分工负责和互相制约的基础上,形成侦查围绕公诉指控,审查引导侦查,侦诉全方位协作,一体组建“指控犯罪共同体”的工作格局。

5.诉前检察建议: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三个规定:是指《领导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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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山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秘书处     2021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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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数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