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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山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3年2月2日龙山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龙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莉

2023-03-28 09:02:07 龙山县检察院 龙山县人民检察院 点击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龙山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各位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2年主要工作

 

2022年以来,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尽职履责,深耕主责主业,全力服务保障中心工作,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和进步。先后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全州平安建设优秀单位”“2016-2020年全州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全县五个文明建设绩效考核优秀单位”“全县民族团结进步标兵单位”等多项集体荣誉。

一、捍卫“两个确立”,坚定不移加强党的领导

“两个确立”统一思想,凝聚意志,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国之大者”,确保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

强化思想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制度化推进党史学习教育,不断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结合“思想大解放”活动积极开展全员政治轮训,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专题宣讲、法治宣传等形式,推动理论学习走深走实。在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之际,第一时间组织全体干警职工收听收看党的二十大开幕式,会后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并邀请县委宣讲团成员集中授课,引导干警全面深入理解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切实加大宣传力度,按照县委和上级院的要求,在乡村振兴联系点新寨村举行院坝小讲堂,采用传统曲艺“三棒鼓”、有奖竞答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把党的声音送入千家万户。

守牢意识形态阵地。始终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党组成员带头履行“主体双责”,全面提升全院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力、组织力、引领力。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到党建工作的重点内容,牢牢把握意识形态主阵地。严格落实“三同步”工作机制,强化党的二十大、重大节假日风险预警,审慎办理重大敏感案件。落实网络舆情监管,进一步规范“两微一端”建设,讲好新时代龙山检察故事,传递检察正能量,在各级媒体发表宣传信息380余篇(次),拍摄专题宣传片2部。把检察宣传与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相结合,着力打通宣传群众、引导群众、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今年来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22场次,人均志愿服务时间达24小时以上。

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先后就新时代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全省第十五次检察工作会议精神、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等专题向县委、人大、政法委和上级院党组报告工作15次。突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不断完善党组议事规则,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全年召开党组会17次。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党组会、检察长办公会,全年对12项重大事项进行监督。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填报制度,院领导以上率下带头填报,全年累计填报“三个规定”重大事项60项。坚持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将法、理、情融为一体,通过司法办案巩固党的执政根基。

认真落实“中发28号”意见。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中发〔2021〕28号)和《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湘发〔2021〕29号),深刻把握两个《意见》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研究贯彻落实具体工作举措。2022年3月16日,县委常委会专题学习两个《意见》,并决议把检察工作纳入县委工作部署,定期研究检察工作遇到的重大问题。全院干警坚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将两个《意见》的部署要求和省、州、县委相关批示精神不折不扣落实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努力转变理念,深化改革,不断增强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本领。

二、依法能动履职,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始终坚持把检察工作融入发展大局,聚焦打造湘鄂渝边区中心城市的法治需求,主动担当,能动履职,为龙山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司法保障。

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357人、起诉700人,同比分别上升12.56%、10.62%。扎实开展打击整治禁毒人民战争和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及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四项突出犯罪”专项行动,批准逮捕125人,起诉161人。深入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秉持“不放过、不凑数”原则,持续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依法打击信访领域中的违法犯罪活动,有效维护社会稳定。如粟某某以不合理诉求非法上访、恶意煽动他人上访、代替他人上访211件次,严重扰乱正常社会秩序,我院依法对其以寻衅滋事罪提起公诉。强化监检协作配合,形成反腐败合力,受理监委移送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4件5人。对县房管局干部向某以受贿罪提起公诉,守好反腐败检察阵地。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累计抽调700余人次、投入资金20余万元配合社区采样点完成31次6万余人的核酸检测任务,对责任小区内12栋居民楼600余户开展敲门行动,实施24小时值班值守,青年干警累计100余人次加入全县战“疫”志愿者队伍,以忠诚和担当书写龙山抗疫故事的检察篇章。

稳步推进乡村振兴。选派6名工作人员深入两个联系村开展驻村工作,干警结对联系和帮扶151户,协调资金50余万元修建桥梁和堤坝,帮助解决问题8个。与县乡村振兴局会签《关于建立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助力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突出救助农村地区脱贫不稳定户、残疾人、未成人等,办理司法救助案件8件8人,发放救助金18.9万元,缓解了案件受害人的实际困难。办理的袁某司法救助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对全县传统古村落保护标识和传统建筑、古树名木、非物质文化遗产管护等履职不到位问题,进行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审查,促进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做法在《法治日报》《检察日报》刊发。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出台依法保障服务营商环境的十一条措施,创新检企联络员和与县工商联沟通联络机制,深入企业一线走访24次,帮助解决难题3个,提供法律咨询60余次。联合公安机关开展涉民企案件挂案清理行动,护航民营企业发展。依法审慎办理涉企案件,坚决避免“办了一个案件,倒了一个企业,亏了一方群众”,对9名涉企人员犯罪案件全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其中不批捕3人,不起诉4人。办理侵害企业合法权益案件6件18人,依法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270余万元。在办理曾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中,我院深入案发地及相关部门调查走访,召开听证会听取各方意见,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既保护了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又解决了群众家门口就业问题。今年10月龙山县出现疫情,曾某第一时间捐款10万元助力疫情防控,以实际行动回馈社会,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倾情保护碧水蓝天针对城区城郊随意倾倒建筑垃圾问题,与政府部门强化协作、凝聚合力,推进公益诉讼诉前联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得到高度重视,督促清理建筑垃圾1000余吨。依托“检察长+河长”监督机制,针对酉水河非法捕捞、违法占用河道等问题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件。依法打击盗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捕捞、非法捕猎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坚持打击与治理并重,督促行为人积极开展“补植复绿”“增殖放流”修复生态损害,用法治力量守护绿水青山。办理的田某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被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

三、聚焦主责主业,着力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发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刑事检察监督不断优化。切实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提前介入刑事案件43件,联合侦查机关开展“另案处理”“在逃”及其他刑事案件挂案集中清理,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1件、撤案2件;对应当提请逮捕而未提请、应当移送审查起诉未移送的,追捕6人、追诉34人。对证据不足的不批捕9人、不起诉3人。强化对审判活动监督,对刑事裁判依法提出抗诉2件,已改判1件。对侦查和审判活动违法情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或提出检察建议88件。加强刑事执行监督,确保监管场所和社会安全稳定,针对发现的看守所疫情防控工作不到位问题制发检察建议1份,办理收监执行提请审查案件2件2人,监督收监执行6人。

民事检察监督稳步加强。立足检察为民办实事,重点关注民生民利监督。充分利用裁判文书网、聚法案例等大数据平台摸排线索,结合检察机关民事检察调查核实权深化虚假诉讼监督。办理的石某与县某理财咨询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系列案,一案查办虚假诉讼民事裁判结果监督案件6件,向州检察院提请抗诉2件,向县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发出审违检察建议2份,均得到采纳。扎实开展民事执行监督,发出民事执行监督检察建议19份,针对审判程序违法发出检察建议4份,均得到采纳整改落实。开展的涉公民代理审判违法行为监督,提出加强公民代理审查的具体建议得到采纳,维护了当事人权益和正常的司法秩序。

行政检察监督提质增效。积极推进行政非诉执行监督、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工作,不断增强监督刚性。办理各类行政诉讼监督案件13件,发出检察建议书7份,办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1件,召开行政检察工作听证会2次。积极探索开展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既通过办理案件对行政机关进行监督,又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升溯源治理水平。办理的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系列案被最高检评为优秀案件,坚持典型示范,推动行政检察“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实效。

公益诉讼监督持续拓展。坚持以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为最佳司法状态,梯次以磋商、诉前检察建议促进源头治理,促使多数案件在诉前解决公益损害问题。立案调查各类公益诉讼案件5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5份。围绕英烈权益保护、抛荒耕地治理、固体废物清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案件的办理,督促55名散葬烈士入县烈士陵园集中管护、修复耕地2400余亩、清理固废1000余吨、10余所学校周边30余家餐馆超市网吧实现规范管理。办理的督促保护零散英烈纪念设施行政公益诉讼系列案被评州检察院评为优秀案件。推动人大政协监督与法律监督共同发力,出台《关于加强人大代表建议和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与转化工作的意见》,从制度层面建立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机制,增强监督刚性。

四、践行司法为民,服务保障民生福祉安康

牢记“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始终坚持人民至上,服务保障民生民利,将人民满意作为检察工作的最高标准。

用心办好群众身边“小案”。聚焦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精准用力、主动作为,切实维护民生民利。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道路公交站台常年积水的问题,通过磋商督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消除道路安全隐患。紧盯“讨薪难”问题,开展检察助力讨薪,支持50名务工人员起诉,帮助追索劳动报酬89万余元,维护弱势群体权益。梁某经营的某药材种植基地拖欠11名农民工工资16.2万元,经我院支持起诉,与法院共同推动调解,拖欠的工资全部发放到位。

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积极践行“枫桥经验”,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畅通群众信访表达渠道,落实“件件有回复”。坚持检察长带头化解信访积案和首访包案办理,实行亲自约谈信访人、亲自阅卷核实证据、亲自组织制定化解方案、亲自出面协调、亲自做息诉工作“五亲自”模式,接待群众来访78人次,办理群众来信4件,继续保持涉检零上访。积极推进轻伤害案件刑事和解,对情感纠纷、邻里纠纷、过失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强化释法说理,依法促成刑事和解13件。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化解,开展听证工作63件次。办理的某小区保安唐某因停车问题与业主发生冲突的故意伤害案,通过释法说理、居中调解最终促成双方消除分歧、达成和解,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深入贯彻“少捕慎押慎诉”理念,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不捕96人,不诉162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对370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审查率为99.19%,通过审查对11人变更强制措施。继续深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该程序审结814人,适用比例达93.46%,提出确定量刑建议475人,法院采纳464人,律师参与率达到100%,法院采纳量刑建议比率达到97.68%。注重以检察建议促进州域社会治理,在县委支持下将检察建议的回复采纳情况纳入全县绩效考核和平安综治考核,切实增强检察建议刚性。发出各类检察建议115件,到期回复率、采纳率和整改率均达到100%。

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认真履行“国家监护人”职责,扎实开展“利剑护蕾”专项行动,以“零容忍”态度依法批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83人,起诉82人。实行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为未成年人提供集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位一体”的全方位保护。对涉罪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14人,帮教40余人次。持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深入全县18所学校开展法治宣讲25次,受众1.2万余人,制发宣传手册1万余份。移送未成年人司法救助案件线索4条,发放司法救助金8万元。组建“检心护苗”工作团队,构建“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与县心理咨询协会签订协议购买心理咨询服务,为未成年被害人提高专业心理辅导15次、身体检查3次。针对监护人怠于履行监护职责问题,发出督促监护令70份。联合县纪委监委、县教体局等9部门出台强制报告联席会议机制,向侦查机关移送强制报告线索25条。联合职能部门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等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发出检察建议9份。我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在全州政法系统领导干部政治轮训班上作典型发言。

五、狠抓自身建设,锻造高素质检察队伍

立足新发展阶段,进一步推进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以更高标准打造“四个铁一般”检察队伍。

从严治检优作风。坚持全面从严治检,持续落实“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始终坚持将政治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摆在重要位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持续引向深入,把制度约束、纪律准绳,化为每一名检察干警的行动自觉,完善硬件设施,注重软件提升,深入推进清廉机关和清廉家风建设,开展廉政教育和反腐败教育6次,开展廉政谈心谈话7次,对全院党风廉政和纪律作风进行督查检查4次,及时提醒、告诫引导干警讲规矩、守纪律、扬正气。

专业兴检提素能。强化业务培训,使教育培训向纵深推进,积极选派15名干警参加各级检察机关组织的业务素能培训,推荐1名青年干部至省州检察院跟班学习,认真组织干警参加全州业务辩论赛,扎实开展“导师带新人”工作,2名干警师承省检察院业务导师,1名干警师承州检察院导师,3名干警师承本院业务骨干。联合县公安局、法院开展“大控方”一体化学习培训,邀请各家业务专家讲学,共促司法公正。强化优案意识,及时总结,我院办理的土地执法查出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系列案被高检院评为优秀案件,3起案件被湖南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3篇法律文书被评为省州检察机关优秀法律文书,作经验做法典型发言3次。

文化育检聚合力。以创建“全省检察机关检察文化活动先进单位”为目标,以“争创书香型检察院,争做学习型检察官”为途径,利用主题党日、周五学习日、检委会学习、专题党课等形式,组织全院干警开展政治和业务学习,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青工委帮助青年成长成才的平台作用,与团县委持续开展“书香润心灵 阅读促成长”青年读书会品牌活动,依托检察文化活动中心建设,根植学习厚土,提升检察影响力。拍摄的法治微电影《最后的嘱咐》,获评第六届平安中国“三微”比赛最佳导演奖和全省检察机关优秀视频奖。

科技强检创品牌以新“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为契机,大力推进电子检务工程建设和智能化应用探索。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向社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服务。利用远程提讯系统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保障疫情防控下刑事检察办案有序开展及时结案。建成未成年人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引进VR未检一体机和心理测评系统,倾情打造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温情驿站。多功能检委会会议室的会议讨论表决全程全景录像、全程留痕,保障程序公平公正。高标准建成检察听证室,最大限度的规范检察办案流程、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接受群众监督。拟运行智检软件,进一步提高业务数据的准确性,从而提高案件质量及办案效率。目前正在积极筹建中的数字化档案室,建成后将进一步提升档案的数字化管理水平。

六、推行阳光检务,确保检察权规范运行

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打造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把接受外部监督转化为切实加强自身监督,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重点工作、重要部署,接受人大监督。对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归纳梳理,并及时整改到位。主动邀请各级人大代表参加视察调研、执法检查、案件评查听庭评议等活动62次。主动接受人大常委会的履职评议,把履职评议活动作为提高自身司法工作水平,强化纪律作风和廉洁意识的重要载体,时刻牢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

自觉接受民主监督。积极向政协通报检察工作,认真听取意见建议,主动邀请政协委员和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媒体记者等,参加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等活动60人次,参与检察决策和监督司法办案120件次。探索建立政协委员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机制,促进检察监督提质增效。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坚持案件信息公开常态化,发布程序性信息802件、重要案件信息102条。积极推进阳光检务,发挥好检察服务中心的检察宣传、检务公开、检察服务、监督评议等统一对外便民服务功能,依托“两微一端”等平台,及时向社会发布检察信息。积极开展听证员库建设,在选任过程中尽可能吸收社会不同行业人员,在开展听证工作时则根据听证案件不同需要选择相应听证员,力争达到最佳听证效果,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及社会舆论的监督。

着力强化内部监督。严格落实检察官权力运行清单,通过员额检察官绩效考核和案件质量评查等措施,进一步健全内部监督考核机制。加强案件日常监管,开展案件评查59余件次,开展网上流程监控,发出书面流程监控通知书35份,对业务数据进行通报12期。尊重和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开通律师绿色通道,自觉接受法治共同体的履职制约,提供律师阅卷114余次,听取律师意见550余人次。

各位代表,回顾过去一年的检察工作,我们深刻认识到检察机关所取得的成绩和进步,得益于党委的坚强领导,得益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政府、政协的支持,得益于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和帮助。在此,我代表龙山县人民检察院和全体检察人员表示诚挚感谢,并致以崇高敬意!

在全面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还存在一些工作短板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待增强,机械司法依然存在;二是司法理念还需进一步更新,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双赢多赢共赢”等要求尚未贯彻到每一起案件中;三是检察干警法律监督能力与新时代要求还有差距;四是检察环节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建设还有待加强,检察队伍风险隐患仍然存在,全面从严治党还需持续发力。对此,我们将以问题为导向,认真研究补齐短板做强长板。

 

2023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之年。龙山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围绕县委大力实施“五个强县”、加快建设“五个龙山”战略和上级检察机关工作部署,全力依法能动履职,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发展,为龙山高质量发展提供检察力量。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把筑牢政治忠诚摆在首位,全面加强检察机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时刻牢记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彻到检察工作各方面、执法办案各环节、服务管理全过程。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严格执行政法工作条例和请示报告条例,推动政治建设和业务建设深度融合,以实干实绩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二是把服务发展大局作为已任,为龙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检察助力。全面落实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龙山、打造湘鄂渝边区中心城市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全力做好检察环节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进一步完善检企联络员和与工商联沟通联络机制,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深化企业合规改革试点,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认真贯彻反有组织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突出打击集资诈骗、非法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依法惩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违法犯罪,加大食品药品、教育医疗、就业创业、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法律监督力度,依法严惩侵害老年人、残疾人和妇女、儿童的违法犯罪,全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三是把提升业务质效作为关键,推动龙山检察工作争创一流。树牢和传导“双赢多赢共赢”和“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等检察监督理念,强化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制约监督,大力推动“四大检察”提质增效。以落实认罪认罚、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和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为重点,把刑事检察做优。加强虚假诉讼和审判监督,围绕生效行政裁判和非诉执行等加强法律监督,补齐补强民事行政检察。聚焦环境资源保护、食药品安全、耕地抛荒、国有财产保护等领域突出问题,不断加大公益诉讼检察力度。以“求极致”的态度抓好每一项工作,办好每一起案件,不断在提升检察工作质效上实现新跨越。

四是把强化自我革命贯穿始终,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以更高标准加强自身建设,深入开展“思想大解放”“清廉检察”活动,下大力气解决不加消化地学、不明方向地行等“十八不”问题。坚持从严管党治检,一体化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断巩固和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确保检察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持续深化检务公开,健全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树牢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依法接受人大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让检察权始终在阳光下运行。

五是把基层基础建设抓紧抓实,树立龙山检察特色亮点品牌。“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搬迁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一站式”办案工作区、“12309”检察服务中心、检察听证室等基层基础建设,深化智慧检务应用,努力提升检察工作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大力开展“一部一品”品牌创建活动,倾力打造“检心护苗”未检团队、“书香润心灵”读书会、新媒体工作室等品牌,加大特色亮点工作的经验总结、宣传推介力度,实现龙山检察业务和检察队伍全面发展总体目标。

行稳致远,进而有为。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和上级院的决策部署,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以更加坚定的步伐奋进新征程,努力谱写服务保障龙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检察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