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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150余万元,龙山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2018-11-21 09:58:09 龙山县检察院 龙山县人民检察院 点击数:

  2017年12月8日,于某收到了一条可以办理工商银行高额信用卡的短信,急需用钱的于某试着拨通了信息末尾留下的电话号码。电话接通后,对方自称是工商银行工作人员段某,通话过程中,段某要求于某提供工商银行账号并且存入办理信用卡额度50%的预存款,于是于某在账号内存入25万元。随后,一名自称是北京工商银行信用卡中心主任的张某联系于某,并以传送银行流水账单为由,要求于某添加其QQ。在双方互相添加为QQ好友之后,张某向于某发送了一份虚拟流水操作文件(实际为可远程操作的GBPT文件),并通过远程操作讲解,将于某银行卡内的25万元转走。

  随后,于某发现自己上当受骗,而且对方是一个诈骗技巧娴熟的犯罪团伙,该团伙约10余人,采用与上述相同的方式进行大范围诈骗,先是用海量短信吸引目标人群上钩,随后冒充银行工作人员获取受害人信任,互加好友后传送可远程操作的GBPT文件,并通过远程操作讲解将被害人银行卡内的钱转走。

  经查,自2017年5月始,至2018年1月底,该团伙诈骗范围涉及浙江、山西、内蒙古、广西等多个省市,诈骗金额高达150余万元。

  近日,龙山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已依法对该团伙以涉嫌诈骗罪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