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蓝护航3·15】检察长领衔“双责并追” 司法利剑直击药品安全犯罪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龙山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王某某等4人涉嫌妨害药品管理罪及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于3月13日在龙山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莉以国家公诉人身份出庭指控犯罪,依法严惩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有力彰显了司法机关守护民生底线的政治担当与法治决心。庭审现场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市监局工作人员及药品行业代表全程旁听。
案件简介
龙山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王某某为谋取利益,违反药品管理法规,在未取得药品生产资质及批准文号的情况下,擅自将化学药成分阿司匹林、双氯芬酸钠、吲哚美辛、吡罗昔康掺入其宣称的“纯中药痛风特效药”中,通过微信平台进行销售,涉案金额达46万余元。被告人李某某等3人为谋取利益,违反药品管理法规,明知购买的痛风药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仍然对外销售,上述4人行为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妨害药品管理罪追究4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并承担民事公益诉讼责任。
庭审过程
庭审中,公诉人以严密的证据链条还原犯罪全貌。从生产窝点查获的物证、资金流水记录,到权威机构的药品成分检测报告,每一项证据均直指被告人“以假乱真”的犯罪事实,并围绕定罪量刑发表了有理有据的公诉意见,提出了精准量刑建议。除追究4人刑事责任外,龙山县人民检察院同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并公开道歉。面对检察机关的举证,被告人表示认罪悔罪。因案情重大复杂,该案将择期宣判。
这一“组合拳”不仅彻底斩断涉案人员的非法获利渠道,更是警示潜在违法者“违法必重罚”。旁听席上,人大代表频频点头,药企负责人面色凝重——这场庭审不仅是一场法律交锋,更是一堂生动的药品安全警示课。
检护民生
这场在“3·15”前夕公开审理的案件,成为一堂全民法治公开课。民生安全高于一切,药品的安全关乎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非法添加化学药成分的行为不仅扰乱市场,更将患者置于不可控的健康风险中。公益诉讼的加入,让司法威慑从“个案惩治”升级为“社会修复”,彰显检察机关守护群众生命健康的决心。
本案的审理不仅是一次司法实践,更是一场守护民生的宣言。龙山县人民检察院从检察长领衔出庭到“双责并追”的创新机制,将“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督、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落到实处,以行动证明:药品安全红线,司法利剑永远高悬!

检察官小贴士:
●购买药品请认准“国药准字号”,拒绝“三无产品”;
●警惕“纯天然却见效快”的虚假宣传,非法添加化学药危害极大;
●发现疑似问题药品,立即拨打12315或向检察机关举报。
文字 | 向容寒
初审 | 张澳一
复审 | 黄顺祥
终审 | 聂 华
电话 | 0743-6223523
邮箱 | lsxjcy35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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