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全覆盖”到“再出发”——龙山县检察院主动接受人大履职评议监督
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推动检察权依法规范运行,6月16日,龙山县检察院积极配合县人大常委会员额制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组,来院开展履职评议工作。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梁海波及评议工作组到会指导并开展履职评议工作,县检察院全体干警参会。

会上,对2026年员额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明确了工作职责和目标要求。两名参评员额检察官从政治素养、办案质效、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了履职报告。参会干警开展了民主测评,评议工作组通过分组谈话、评查案件等方式全面深入了解参评员额检察官的履职情况。
梁海波对本次评议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这次测评是本届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最后一次员额检察官履职测评会,实现了对本届人大常委会任命的所有员额检察官履职评议的“全覆盖”。既是对过去几年司法监督工作的一个阶段性总结,也是推动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地见效、促进司法公正的一项重要成果标志。他强调,实现评议“全覆盖”不是终点,而是新的起点。一是要从“被动接受监督”向“主动接受监督”转变。检察官要树立“监督即支持”的理念,把人大监督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动力,自觉接受人大、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二是要从“个案办理”向“类案治理”转变。针对评议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和薄弱环节,检察机关要深入分析根源,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开展专项监督等方式,推动“办理一案、治理一片”,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三是要从“队伍个体提升”向“整体质效跃升”转变。县检察院要以评议为契机,优化员额检察官选任机制,加强业务培训和作风建设,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检察铁军。
下一步,龙山县检察院将以本次履职评议工作为抓手,切实做到以评促改、以评促进,扎实推动整改落地见效,不断健全司法行为规范、增强履职办案质效,努力以更高质效的检察履职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与新要求。
文字 | 田亚超
初审 | 陈俐君
复审 | 田万文
终审 | 聂 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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