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财政信息

龙山县人民检察院图书室改造项目

龙山县人民检察院图书室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龙山县人民检察院图书室改造项目

2、采购代理编号CSYQ-2025051 

3、采购项目预算:260696.34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4、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5、评标方法:þ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

6、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þ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工期60日历日

8、本项目不要求提供投标担保。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元)

最高限价(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1

龙山县人民检察院图书室改造项目

龙山县人民检察院图书室改造项目

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1

260696.34       

260696.34

¨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þ专门面向:þ中小企业  þ小微企业 þ监狱企业 þ福利性单位。

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必须提供采购文件规定格式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注:如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资质相应等级对应上述要求。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8、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文件《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2022〕17号),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参与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811 2025818 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附法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身份证原件长沙圆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天心区金盆岭街道芙蓉中路三段410号兴威名城A座504】报名获取文件

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400元。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82214 00 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文件地点:长沙圆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天心区金盆岭街道芙蓉中路三段410号兴威名城A座504】

3、开标时间:202582214 00 (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长沙圆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天心区金盆岭街道芙蓉中路三段410号兴威名城A座504】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龙山县人民检察院门户网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2467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þ表示选择 ¨表示未选择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易媛媛、周阳

2、电话:0731-85686350、18670780978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龙山县人民检察院

2)地 址:湖南省龙山县华塘街道办事处旁龙山县人民检察院

3)联系人:黄先生

4)电 话:15274350201

5)电子邮箱:/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长沙圆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金盆岭街道芙蓉中路三段410号兴威名城A座504

3)联系人:易媛媛、周阳

4)邮 编:410000

5)电 话:0731-85686350、18670780978

 

 

            .wps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