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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山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工作报告

2020-07-20 10:04:44 点击数: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一年来,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龙山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全县开展脱贫攻坚决胜、产业项目建设、美丽湘西提升“三年活动”,认真执行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三次会议决议,坚持“稳进、落实、提升”的检察工作基调推动“四大检察”协调发展,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聚焦中心、服务大局,与中心工作保持同频共振

崇高的使命感,助力决胜脱贫攻坚一方面按照县委统一部署认真做好水田坝镇红旗村的扶贫联系工作和洗洛镇青艾村、石羔街道南北村的驻村帮扶工作。今年以来,三个村共硬化道路5600米,新建、整修桥梁2座;组织全院干警开展结对帮扶300余人次,为南北村33户贫困户解决饮水困难,完成了青艾村集中供水改造工程;通过发展百合、油茶和香椿产业,吸纳123户贫困户成立了专业合作社,投入资金40余万元提升村级服务平台质效,不断增强“造血功能”,切实巩固脱贫攻坚战果。另一方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从安全饮水这一“小切口”入手,对部分扶贫村的集中供水工程和饮水安全进行全面排查,针对工程质量把关不到位、饮水安全存在隐患、管护责任没有落实和工程效益发挥不明显等问题,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了检察建议,并依法监督整改情况,确保饮水工程全面达标,实现标本兼治。同时,积极帮助困难群众维权。落实刑事司法救助政策,为困难群众申请司法救助金3万元,帮助弱势群体支持起诉4件,为农民工追回欠薪10万元

以强烈的责任心,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方面,坚持法治标准,绝不拔高。一年来,共受理涉黑涉恶审查逮捕案件29件81人,受理涉黑涉恶审查起诉案件14件89人;依法批准逮捕23件69人,提起公诉7件43人侦查机关以涉及恶势力犯罪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进行认真审查普通刑事案件向法院提起公诉的有4件26人。另一方面,坚守法治底线,绝不降格。加强对侦查和审判活动的监督,守护公平正义,立案监督2件7人,追加逮捕2人,针对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管理漏洞和问题,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34份,向县纪委监委和县扫黑办移送线索53条,对涉恶案件向州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1件。

以高度的自觉性,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借助与实践“枫桥经验”,切实化解社会矛盾。通过开展“检察长接待日”,落实“首访责任制”,确保群众来信“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实体性答复制度”落到实处。全年累计接待来访群众100余人次,受理民事行政监督事项14件,为群众解决法律诉求80余件次;推进律师参与化解代理涉法涉诉案件制度,接待律师网上预约60余件次,继续保持涉检零上访。

聚焦主业、守护正义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和满意度

严惩各类犯罪,让人民群众共享平安生活年来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90469批准逮捕243388受理一审公诉案件366552人,提起公诉案件340516人。严厉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的暴力犯罪和群众普遍关注的“黄赌毒”犯罪,起诉抢劫、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等严重暴力犯罪92人,起诉盗窃、抢夺、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104人,起诉涉“黄赌毒”犯罪96,通过打击犯罪、震慑犯罪,切实提升群众安全感。

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助力治理创新。为贯彻落实“两高三部”《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我院报请县委政法委召集法院、公安和司法等部门,研究了《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实施意见》,我院内部也制定出台了《龙山县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廉政风险防控方案》,切实做好落实制度过程中的风险防控,加强对案件质量的把关,强化对执法办案的监督,把制度落实好、执行好。截至目前,我院共有25件26人适用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强化监督职能,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持续加强侦查活动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件7人,对侦查活动监督1件1人,追加逮捕4人,纠正移送起诉遗漏罪行2人,纠正遗漏同案犯1人,发出检察建议40份。持续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办理生效裁判结果监督案件8件,办理民事、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7,发出检察建议5份;支持法院破解执行难,通过检察监督,帮助申诉人拿回拖欠4年之久的借款及利息50余万元。持续加强刑事执行检察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43,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43件;加强对监管场所的监督,针对存在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18份;进行监外执行罪犯实地走访调查32收监执行社区矫正人员4;监督财产刑执行27万元;按照上级检察院的统一部署,完成17名监外执行罪犯的特赦资格审查和监督执行工作。

当好“国家监护人”,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法治的蓝天。推动“一号检察建议”落地落实,由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组织干警深入学校、课堂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2次;主动对接团县委、教体局和相关群团组织,推动健全涉罪未成年人教育帮扶机制。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捕、诉、监、防”一体化办案模式,对涉嫌轻微犯罪并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依法不批准逮捕1人、相对不起诉2人,提供法律援助10人次,对符合法律规定的未成年人依法进行犯罪记录封存;应当依法从严惩戒的,批准逮捕45人、提起公诉25人。注重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采取师生喜闻乐见的方式,根据真实案例拍摄微电影《最后的嘱咐》,并参加了中央政法委组织的“第四届平安中国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比赛”,取得了良好的警示教育效果

、忠诚履职、为民司法,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

勇于担当,扎实开展专项检察。加强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的监督,在县委、县政府的支持下,形成由检察机关主导,相关职能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推动形成规范有序、资源利用集约高效的现代土地市场管理体系。在相关职能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对2013年以来的土地出让情况进行了摸底核实,对于土地出让金欠缴情况进行公益诉讼立案2件,监督职能部门对640万元土地出让金进行追缴。在2018年开展专项检察活动的基础上,持续跟进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易地建设费和水土保持费的追缴工作,推动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累计督促追缴相关税费1000余万元。

突出重点,共护绿水青山蓝天。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破坏生态环境等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对存在非法占用林地、非法开采问题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份,得到了有效整改高度关注群众在红网举报采石场非法占用河道、污染环境问题,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份,均得到了积极整改落实,在案件回访过程中群众反映良好聚焦黔张常铁路建设重点工程,深入高铁指挥部和沿线乡村,围绕项目建设法治环境、项目施工对周边环境影响等开展调查研究,并就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审查,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份,解决水田坝镇红旗村、车塔村因项目施工造成农用地被破坏、建筑垃圾处理困难等问题。探索建立跨区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与湖北宣恩、来凤县检察机关联合开展保护“酉水母亲河”专项监督活动,凝聚共护“一江碧水”的法治力量。

关注民生,维护食品药品安全。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深入开展敬老院、幼儿园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对全县32所敬老院101所幼儿园进行走访调查,根据“3.15”曝光的“药师挂证”问题,开展“药店药品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对县内56零售药店进行了实地调查,就发现的问题相关行政部门进行公益诉讼立案审查,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份,均得到了回复积极整改,保障了药品安全以及老人、幼儿的饮食安全。

四、锤炼品格、实干担当,适应新时代检察职能的更高更严要求

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锻造检察干警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把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作为政治任务抓细抓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主动向县委报告工作,推动上级决策部署在检察工作各个环节、各个方面得到不折不扣的落实。扎实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通过集中学习、自主自学、专题讨论、检视问题、带头上党课等形式,引导党员干部“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推动党建工作与文明创建工作深度融合,以开展主题教育为契机以文明创建为平台,深入开展学习教育活动,不断锤炼党员干警政治品格

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贯彻始终,确保队伍风清气正坚持刀刃向内、严管就是厚爱,狠抓纪律作风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认真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全院干警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状一年来开展廉政教育和反腐败教育4次,开展廉政谈心谈话6次,对全院党风廉政和纪律作风进行督查检查7次。注重建章立制,以制度管人,修订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纪律作风建设规定,坚持从严治检,加强岗上严管和岗下严防,确保检察干警遵守党纪国法、社会道德,坚守职业良知,营造风清气正、实干创业的良好氛围

把能力建设作为重要抓手,不断提升队伍履职能力。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队伍“四个铁一般”的要求,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打造“三自三有”检察队伍为抓手,不断提升队伍综合素能一年来,组织干警参加各类培训30余人次,4人在省级技能测试中获得优秀等次,1人进入省级业务专家库。全院队伍整体面貌良好,继续保持“全省文明标兵单位”称号,信访维稳工作连续5年被评为先进,平安建设工作连续4年被评为先进,检察队伍形象测评连续3年进入全州先进序列,党风廉政建设、美丽湘西建设、妇女儿童等多项工作获得县级表彰。今年10月,我院司法警察马华同志全国司法警察技能比武中,荣获全国第一。

把夯实基层作为固本之策,不断积蓄检察事业永续发展的磅礴动力高度重视青年工作,在全州基层检察院率先成立青年工作委员会”,进一步团结青年、服务青年、培养青年,激发青年干警在服务检察事业发展中的生力军作用。按照检察院统一部署,完成14名聘用制书记员招录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关心支持下,解决18名聘任制书记员的工作经费,不断激发促进检察事业发展的内生动力在县委、县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检察机关业务用房建设进展顺利。截至目前,已完成项目投资1327万元,实现主体工程顺利封顶,现正在进行专业信息化的建设

五、接受监督、规范执法,确保检察权始终依法规范行使

以自觉的行动,积极主动接受监督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接受人大监督,对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归纳梳理并加以解决落实。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视察检察工作,来院参加“我将无我奋斗、不负人民重托”“携手关爱、共护明天”“检察护航民企发展”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

以开放的姿态,持续深化检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促公正,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全年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542件次、法律文书260、重要案件信息36条;继续推进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搭建阳光检务平台,发挥好检察服务中心的检察宣传、检务公开、检察服务、监督评议等统一对外便民服务功能,依托网站、微信、微博等媒体阵地,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及社会舆论监督,利用微信公众号发布检察工作动态100余条,在各级报刊网站发布检察新闻200余篇。

以坦诚的心态,持续规范司法行为严格落实检察官权力运行清单,通过员额检察官绩效考核案件质量评查等措施,进一步健全内部监督考核机制。严格落实“三个规定”,按月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进行摸底、核实,按要求上报上级检察机关;加强案件日常监管,开展案件交叉互评40余件次2016年以来办理的“7+11”类案件是否存在涉黑恶线索及“保护伞”的情况开展全面摸底排查;对“黄赌毒”案件办理情况开展自评13件;开展网上流程监控,对办案期限预警131件次就重大疑难案件召开检委会32次,讨论议题60项对业务数据进行通报10期。进一步规范了司法行为,提高了案件质量,我院办理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被湖南省检察院评为全省优案。

各位代表,龙山检察工作成绩和进步的取得,离不开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长期以来重视、关心、帮助检察工作的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与县委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在发挥检察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上,理念更新不及时,方法措施不精准。二是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协调发展有待增强。三是检察队伍“青黄不接”的问题凸显,人才难进、人才难留的问题依然存在。四是检察宣传软实力发挥不够,检察工作的知晓度依旧不高。问题催人警醒,责任倒逼担当。对于以上问题我们一定认真研究,持续加以改进。

2020年工作安排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我院将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认真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要求,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任务,为龙山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确保检察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坚持定期或不定期向县委报告工作,进一步健全请示汇报制度,使重大决策和重要部署向党委汇报更具制度化;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进一步完善定期汇报、专题汇报等工作程序,使接受人大监督更加常态化;主动对接政府中心工作,使检察工作与政府重要工作保持同频共振更加精准化;增强接受政协民主监督意识,不断强化工作措施,使接受民主监督更加规范化。

二是服务大局、聚焦民生,提高检察服务的精准度。紧紧依靠县委、县政府,积极推进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相关领域专项监督工作。积极探索运用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瞄准“生猪补贴”等政府专项资金,尝试从末端发力开展逆向监督模式,监督财政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落地见效,实现从“纠”字上发力向“防”字上建功的转变。以龙山、来凤、宣恩三县检察机关开展保护酉水河公益诉讼协作为基础,积极探索跨区域检察协作机制。对敬老院、幼儿园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开展“回头看”,围绕做好老有所养、幼有所教多项保障工作,加强法律监督,督促多方履责,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是深化改革、激发活力,大力发展司法生产力。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认真贯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坚持在县委的领导下,担负起检察机关主导责任,健全工作机制,提高办案效率,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在县委的支持下,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的统一部署,加快推进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进一步整合资源,优化职能配置,构建优化、协同、高效的内设机构。加强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办案力量,把“四大检察”全面充分协调发展落到实处。

四是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着力锻造“四个铁一般”检察队伍。坚持政治建检,巩固和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把整改落实并形成长效机制落到实处,全面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坚持从严治检,进一步落实司法责任制,把检察权关进制度的笼子,着力提升司法质量、司法效率和司法公信力。坚持文化育检,以争创“全国文明单位”为契机,大力推进“学习型”检察院建设和“工匠型”检察官培养,不断提升检察软实力。坚持从优待检,用心培养、选拔年轻干警,强化指导、教育和监督,帮助青年干警长知识、长才干、长见识、长业绩。加强与干警家属的交流,用真情实意帮助干警解决工作、学习、生活上的困难。加快推进检察机关业务用房建设,为更好地发挥检察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各位代表,新时代催人奋进,新征程任重道远。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定,不断增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自觉接受党的领导、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推动新时代龙山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人民幸福安康做出新的贡献!

 

 

 

 

 

 

 

 

 

 

有关用语说明

 

1.“四大检察”:分别是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

2.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为促进法律正确实施,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过程中,结合执法办案,建议有关单位完善制度,加强内部制约、监督,正确实施法律法规,完善社会管理、服务,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一种重要方式。

3.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人民检察院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程序上可以依法从简处理,实体上可以依法从宽处理的制度。

4.“一号检察建议”:是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在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代表大会所提出的向教育部发出的检察建议,其内容围绕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和保护工作,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方面展开。

5.“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指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办公室的检察官每接手一起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就要负责该案的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诉讼监督、犯罪预防、教育挽救工作,实现专人审查、全程办理,为涉罪未成年人提供全面高效、协调一致的检察保护。

6.公益诉讼: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主要任务是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督促适合主体依法行使公益诉权,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按类型可分为民事公益诉讼、行政公益诉讼、刑事公益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7.“三自三有”:旨在坚持以“自律、自省、自强”“有德、有信、有为”为标尺,严格自我要求、自我约束、自我提高。

8.“三个规定”:是指《领导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9.“7+11”类案件:恶势力7类典型案件包括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强迫交易、聚众斗殴、故意毁坏财物、故意伤害。11类常见伴生行为(案件)包括开设赌场、组织卖淫、强迫卖淫、贩卖毒品、运输毒品、制造毒品、抢劫、抢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或交通秩序、聚众“打砸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