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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山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工作报告

2020-07-03 09:59:14 点击数:

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龙山县检察院在县委及州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龙山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检察职责推动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步。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方向

坚定不移地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进一步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不移地践行两个维护,牢固树立“四个意识”,铸造干警绝对忠诚和守纪律、讲规矩的政治品格。今年来,我院共组织干警开展专题学习11次,检察长主持谈心谈话活动2次,确保全院干警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同时,通过党组(扩大)会议、院务会对各级政法会议和检察长会议精神进行学习传达。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实践”活动,结合新时期检察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广泛开展学习调研,增强干警谋发展的意识,强化创先争优的措施,提高学习领会的效果。全年,共开展专题讨论8次,形成理论调研报告4份。

二、提高站位顾大局,努力服务龙山经济发展

(一)扎实推进精准扶贫

今年来,我院累计协调资金400余万元,不断改善扶贫联系村基础设施建设。其中,新修道路2条、硬化道路2条、整修道路3条;新建村部1处;整修村小1所,切实解决了村民出行、就学、就医、生产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同时,不断加强扶贫联系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今年来,检察长深入扶贫村开展调研30余次;院班子成员深入扶贫联系村上专题党课5次,不断提升村支两委凝聚力、战斗力,不断激发基层脱贫攻坚的内生动力。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严厉打击涉及扶贫领域的刑事犯罪。今年,我院依法办理的贾某莲等2人涉嫌骗取农合、医保一案,为社会医疗保险这一重要民生工程提供了法治保障;同时,充分发挥民事行政监督职能,针对我县油茶开发过程中出现的破坏生态公益林的问题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整改落实,既有力促进了扶贫开发工作,又保护了生态环境资源。

(二)认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根据上级要求,我院成立了“龙山县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健全了组织机构,制定了相关工作措施。对于涉黑涉恶案件严格落实“六个一律”,即涉黑涉恶案件一律提前介入、一律由检察长或分管领导参与办理、一律由员额检察官办案组办理、一律列入案件质量评查必查范围、案件审理阶段检察长或分管领导一律列席人民法院审委会、一律实行“一案三查”。

同时,坚持外凝合力,积极与法院、公安等单位沟通协调,召开工作联席会议,完善重大案件会商机制,加强外部协作。在开展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过程中,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和企业的监督,注重线索收集和案件移送。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过程中,加强与人民法院的衔接配合,建立了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工作制度,对于涉黑涉恶案件由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共同加强对案件的把关和审查,确保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三)积极服务非公经济发展

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为县域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推动“除虫护花”和“依法容错”机制落地生根。保护发展活力、保障改革创新,坚持既铁腕“除虫”又柔情“护花”。在查办涉企案件时,推行查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尽最大努力将司法办案对企业发展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例如今年办理的金叶石材有限公司非法占用农用地一案,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积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落实“依法容错”机制。我院根据该公司在水土流失、环境污染、安全生产和补植复绿等环节采取的措施,结合县水利局、环保局、安监局和林业局的验收情况,拟对该公司法人代表和相关管理人员作相对不起诉处理。既保护了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又督促了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措施得到落实,还推动了相关职能部门依法、规范履职,进一步凝聚、传导和释放服务非公经济发展的正能量。

三、履职尽责促和谐,深入推进平安龙山建设

(一)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确保大局稳定

 2018年来,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的审查逮捕案件345463人,审结342件460人。其中,批准逮捕249333, 不批准逮捕93127人。共受理各类审查起诉案件428593人,审结394534人。其中提起公诉346471人,不起诉案件1717人,撤回和改变管辖31件46人。近年来,我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涉众案件、涉农案件,加大办案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今年来,我院办理破坏金融管理秩序、金融诈骗犯罪案件16件36人;破坏生态环境资源案件10件14人;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6件7人。

(二)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传递司法温暖

落实“捕诉监防一体化”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模式,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当宽则宽,当严则严今年来,共受理未成年人审查批捕案件23件42人,批捕17件35人,不捕6件7人,审查起诉30件67人,起诉25件56人,不起诉3件3人,改变管辖2件8人。做到少捕慎诉,努力教育、感化、挽救每一个未成年犯罪嫌疑人

(三)积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维护社会秩序

近两年来,我院依法办理了“龙领国际欠税案”“民生天然气非法集资案”等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认真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依法履行检察职能,积极开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风险评估和维护稳定等工作,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600余万元。防范化解了重大风险,有力地维护了地方政治、经济和生活秩序。

四、聚焦主业强监督,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深化刑事诉讼检察监督

在立案监督方面,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刑事案件,立案监督12件在侦查活动监督方面,向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5份,向公安机关制发检察建议11全年追捕3件6人,重大事项案件化办理3纠正漏罪8起,追诉遗漏犯罪嫌疑人6件8人。

(二)深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

2018年来共办理对民事、行政监督案件48件,其中,对生效裁判监督案件4件;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39件;督促履职案件4件;支持起诉案件1件如,今年我院办理的唐某莲支持起诉案。唐某莲是我县某乡村民,现年76岁,身体残疾,无劳动能力,由于其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导致其生活十分困难。由于唐某莲无诉讼能力,所以向我院提出了支持起诉的申请,经我院审查,于2018年5月29日作出支持起诉决定,并向县人民法院送达了支持起诉意见书,依法保障了群众合法权益。

(三)深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

加强对看守所和社区矫正监管场所的监督,排查安全隐患35件次、制发检察建议18份、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50次;发现刑罚执行、监所监管及监外执行违法1人次,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办理服刑罪犯又犯罪案件11人;办理服刑人员控告申诉案件22;对社区矫正人员提出收监建议6件。年,我院在全省检察机关中率先自主研发了《社区矫正管理信息系统》,通过信息化技术,有效防止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

五、积极作为勇担当,全面推进公益诉讼工作

(一)推进公益诉讼,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2017年7月1日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在全国开展以来,我院坚持把公益诉讼工作作为推动检察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抓手,紧紧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四大领域积极稳妥地推进公益诉讼,有力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为保护“绿水青山”、“保护国有资产”及“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贡献力量,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2017年7月以来,我院共立案审查公益诉讼案件215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9份。通过诉前程序,督促相关职能部门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整改落实,进一步促进了依法行政、严格执法,降低了执法风险,为维护国家利益、保护绿水青山、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发挥检察职能,提高民生幸福指数

围绕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开展了“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行动,“美团外卖”“饿了么”平台的餐饮服务商家及校园食堂进行了摸排。针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依法对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审查190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2份。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了相关职能部门依法积极履职,校园食堂食品安全问题得到了有效整改,并通过了县食药工质局的检查验收;对于网络配餐出现的食品安全问题,督促了“美团外卖”“饿了么”平台对不符合网络配餐要求的商家进行下线处理,并进一步严格准入标准,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保障群众食品安全。

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方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根据中央巡视组交办的信访案件、省环保督察通报的采石场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问题“三大攻坚战”关于污染防治的要求我院对全县42家采石场进行摸排,就发现的问题分别对县林业局、环保局、水利局进行了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审查15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5份,均得到了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及时回复,督促相关违法企业根据职能部门的要求开展了补植复绿、强化了环保措施、控制了水土流失,使被破坏的生态环境得到修复。

对国有财产保护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开展公益诉讼工作。2017年7月以来,我院通过公益诉讼立案、制发检察建议等监督措施,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追缴人防异地建设费1800余万元;追缴土地出让金500余万元;追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200余万元;追缴其他税费100余万元。

(三)更新监督理念,确保“双赢多赢共赢”

围绕“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主动向县委、人大和政府汇报公益诉讼工作,得到了广泛支持。县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的实施意见》,为公益诉讼工作在全县全面铺开奠定了基础。同时,在县委、人大和政府的支持下,我院分别在林业、环保、食药监等部门挂牌成立了“检察联络室”,加强与行政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形成了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强大合力。

六、坚定信心谋发展,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一)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考评机制

为深入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确保检察官员额制改革、检察官职务序列改革等各项重大改革举措落到实处,我院制定了《龙山县人民检察院绩效考核办法》。通过建立健全考评制度,达到推进业务建设、强化队伍管理、提升工作质量和效能的目的。进而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实现员额制检察官责、权、利相统一。同时,通过绩效考评结果运用,实现员额检察官的动态管理。

(二)推进财物统管,整合内设机构

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基层检察院2018年度部门预算由省财政组织编制,主要经费由省财政保障,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由省财政纳入预算。2018年度我院共取得省级财政预算资金1300余万元。同时,在县委、县政府的关心下,我院在财物统管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得到了有效解决。9月26日,县政府常务会议听取了我院财物统管工作的汇报,研究解决了我院后续经费保障、地方奖励性补贴和“两房”建设保障等问题。

为适应新时期检察工作的需求,探索建立专业化、扁平化的内设机构,我院将11个科室按照“司法职能与司法行政职能,诉讼职能与监督职能适当分离”的总思路,先行探索建立6部2室”的内设机构。通过优化整合内部资源,积极拓宽检察人员职业发展空间,确保既提高司法效率,又提高司法质量。

(三)创新工作机制,实行捕诉一体

11月25日,本院制定了捕诉一体工作方案,整合了现有的侦查监督部、公诉部、未检办及刑事执行监督部刑事办案部分职责,设立刑事检察部,下设6个办案组。完善了办案机制,与公安机关及监察委建立了相应的办案机制,加强了引导侦查取证,强化了对侦查活动的监督,提高了案件的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

七、从严治检重自强,全面强化检察队伍建设

(一)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确保“刀把子”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

定期向党委汇报检察工作,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主动向人大报告检察院各项工作,接受监督评议并及时整改落实;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参与重要检务活动,认真执行人民监督员制度,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对案件开展监督评议。今年来,我院开展专题“检察开放日”活动2次,召开新闻发布会1次,邀请人大代表来院听取专题汇报1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媒体工作人员来院视察工作1次,邀请人民监督员开展案件评查9次。确保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全面了解检察工作情况,更加便捷高效地开展履职监督。

(二)以正确的司法理念为指引,规范行使检察权

进一步加大内部执法办案监督力度,构建常态化司法办案质量和效果评估机制。深入开展案件评查、办案分析等工作,并采取走访、暗访、查阅案卷等方式对执法办案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行为进行有效监督,督促和引导办案人员依法规范办案。全年开展案件质量评查78件次、案件交叉互评16件次,发出预警通知95件次,实现了案件质量和效率的“双提高”。

对待自身司法不规范行为,始终坚持一案双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追责一起,向社会传递检察机关敢于直面司法不规范问题的决心。就2013年我院作出的彭某兵非法持有枪支罪相对不起诉一案,作出了撤销相对不起诉决定。同时,同州检察院纪检组启动了一案三查程序。  

(三)以打造过硬检察队伍为目标,全面推进从严治党、从严治检

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从严登记,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建立主体责任清单和监督责任清单,运用检务督查、案件评查、政务督查等手段,强化对思想道德、岗位职责、制度机制、司法流程等风险点的检查,加大整风肃纪的力度。今年来,我院主动邀请县纪委派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组列席党组会议6次;组织干警开展警示教育4次,确保队伍风清气正。

同时,与县纪委、县委政法委、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和律师协会等部门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并与纪委联合制定出台了《龙山县检察人员违规违纪行为信息通报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了解干警执法状况,从源头预防司法腐败。

(四)以建设省级文明标兵单位为契机,全面提高干警综合素质

坚持“党建兴检、素质强检、文化育检”的原则,不断加强党的基层建设、干警综合素能培养和检察文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全体干警综合素质。

在基层党建方面,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提高干警党性修养水平,进一步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同时,进一步严肃党内组织生活,落实“三会一课”、谈心谈话、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不断提升机关党支部工作规范化水平。

在素能培养方面,始终坚持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健全教育培训机制,加强检察队伍履职能力建设,加强专业培训和业务研修,倾力打造面向未来的过硬检察队伍。今年来,我院先后组织60余人次参加了全国、省、州检察业务培训学习,全院的学习氛围浓厚,3年来,已有14名干警通过司法考试。

在检察文化建设方面,我院投入40余万元建设了检察文化活动中心,收纳图书4千多册。全院干警坚持学用结合,深入研究改革转型期的检察工作,撰写出了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和学习心得体会,在中央、省级报刊杂志上发表调研文章14篇。今年10月,我院代表全州检察机关参加全省检察机关“书香型检察院”评选活动。

同时,我院还不断加强检察宣传工作。一方面,充分发挥“两微一端”的作用,广泛宣传检察职能、工作成效,让人民群众对新时期检察工作有更加生动的了解。今年来,我院在各级媒体发稿200余篇,在电视台播放专题宣传片4部,传播了检察“好声音”、 传递了检察“正能量”。另一方面,积极回应人大代表对基层法治宣传的建议和要求,组建了乡镇法治宣传队,深入集镇、村寨、乡镇学校开展丰富多样的宣传活动,如“三棒鼓”宣传专场、留守儿童法治课堂、法治进校园等。通过开展活动,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晓率和认同率得到提升,检察机关工作情况,在综治民调中持续保持在全省先进序列。

一年来,龙山县检察院坚决贯彻落实县委决策部署,紧扣州检察院工作要求,推动检察工作在新时代迈上新台阶。全年,共有2人获得高检院表彰、17人获得省、州级表彰,14人获县级表彰或嘉奖。涌现出了CCTV中国(湖南)法治人物、全国最美家庭王文辉、湘西州诚实守信道德模范田文等一批先进典型人物。我院连续5年被评为“信访维稳先进单位”、连续3年被评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荣获“省级文明标兵单位”、“全州优秀基层检察院”等荣誉。这些成绩和进步取得,离不开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长期以来重视、关心、帮助检察工作的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

过去的一年,我院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得还不够充分,法律监督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服务社会大局的途径和方式有待进一步拓宽创新二是受改革叠加的影响,新的检察权运行机制还不够成熟定型,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任务依然艰巨,检察人员不足等问题亟待解决。三是检察工作布局、检察资源配置还不够科学合理,检察工作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诉讼监督存在薄弱环节。对此,我们将深入研究,采取有力措施,着力加以解决。

2019年工作安排

2019年,我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推动检察工作在改革转型中持续健康发展,为龙山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多更丰富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

一是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坚持定期或不定期向县委汇报检察工作,进一步健全请示汇报制度,使重大决策和重要部署向党委汇报更具制度化;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进一步完善定期汇报、专题汇报等工作程序,使接受人大监督更加常态化;增强接受政协民主监督意识,不断强化工作措施,使接受民主监督更加规范化;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监督,推进12309”平台建设,加强检察公开力度,使检务公开更加经常化

二是坚持和完善“依法履职尽责、服务保障大局”的工作主线,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和打好“三大攻坚战”,深入谋划服务经济发展的措施。继续深化服务非公经济发展和“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等专项工作,扎实开展检察监督活动。坚持践行“努力使检察机关和检察工作成为良好发展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甚至标志”的理念,将检察工作放到全县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在融入、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彰显更大作为。

三是切实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努力打造服务全县工作大局的检察产品。继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突出打击严重暴力犯罪,积极参与对互联网金融、电信诈骗等重点问题的整治,依法惩治黄赌毒、黑拐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增强群众安全感。加强检察环节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健全以案释法制度,结合办案促进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四是不断提高检察监督工作水平。进一步聚焦监督职责,强化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下大力气提升监督精细化和规范化水平;继续加大提起公益诉讼力度,不断解决执法司法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五是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完善司法责任制改革配套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检察权运行机制,增强改革整体性、协同性,确保改革成效充分显现。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着力提升司法办案质效。

六是持续建设过硬检察队伍。对标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认真贯彻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锲而不舍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确保检察队伍正气充盈。深化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不断提高队伍履职能力。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龙山县检察院将在县委和湘西州检察院的领导下,更加自觉地接受各级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努力做好新时代检察工作,为建设美丽开放幸福新龙山贡献力量!

 

 

《龙山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有关用语说明

 

1、“一案三查”:既要查办黑恶势力,又要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和“保护伞”,还要倒查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2、捕诉监防一体化:指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办公室的检察官每接手一起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就要负责该案的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诉讼监督、犯罪预防、教育挽救工作,实现专人审查、全程办理,为涉罪未成年人提供全面高效、协调一致的检察保护。

3、立案监督:立案监督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刑事监督职能,对促进规范执法、公正执法具有重要的作用。其主要针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未立案情况,对于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情况的监督。

4、侦查活动监督: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依法实行监督,目的在于发挥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相互制约的作用,保准确合法地追究犯罪,防止和减少冤、错案件的发生。

5、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指检察机关依法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实行监督,维护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公平公正,维护监管秩序稳定,维护被监管人合法权益,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还包括执行死刑临场监督、社区矫正监督、财产刑执行监督、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监督、强制医疗执行监督等职责。

6、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指检察机关通过办理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和行政诉讼进行法律监督,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

7、公益诉讼:2017年6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作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明确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写入这两部法律,标志着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正式确立。人民检察院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主要任务是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督促适合主体依法行使公益诉权,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按类型可分为民事公益诉讼、行政公益诉讼、刑事公益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8、“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行动按照最高检部署,全国检察机关统一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活动,重点开展三方面监督工作:即农贸市场、超市、学校周边等销售有毒有害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食品行为及监管部门是否依法履行监管职责问题;网络餐饮生产经营者食品加工违法行为及监管部门是否依法履行职责问题;违反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定的违法行为及监管部门是否履行职责问题。

9、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为促进法律正确实施,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过程中,结合执法办案,建议有关单位完善制度,加强内部制约、监督,正确实施法律法规,完善社会管理、服务,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一种重要方式。

10、“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在最高检全体党员干部大会暨第一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培训班开班式上指出,正确认识检察机关的职能、地位和作用,清醒认识到检察机关与其他执法司法机关在办案过程中是分工负责、各有职能和权责的关系,决不能有监督高人一等的想法。要考虑法律监督的目的和价值,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共同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11、“捕诉一体是指检察机关对本院管辖的同一刑事案件的介入侦查、审查逮捕、补充侦查、审查起诉、提起公诉和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刑事审判监督职责等办案工作,原则上由办案组的同一承办人办理。在“捕诉一体”办案模式下,将对案件的实质性审查由审查起诉阶段提前至审查逮捕阶段和侦查阶段,能够避免重复阅卷、审查案情、制作文书等过程,从而缩短办案周期、提升办案效率

12、12309检察服务中心:12309检察服务中心是全国检察机关统一对外的智能化检察为民综合服务网络平台,通过12309网站、12309检察服务热线(电话)、12309移动客户端(手机APP)和12309微信公众号四种渠道,向社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检察服务。